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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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审批关口 确保依法劳教
通讯员 王永升 郑水平 本报记者 蔡亮

  自2001年起,金华市公安局劳教案件呈报准确率高达99.9%,至今未发生一起不服劳教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或信访的案件。这与该局近年来进一步压缩劳教期限自由裁量空间,积极推行劳教个案质量评判,狠抓劳教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是分不开的。
  为了合理确定劳动教养期限,金华市公安局在去年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出台了《金华市公安局常见劳动教养案件期限裁量标准》,将劳教期限的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了公平公正。
  该局还制定了《劳(少)教案件质量评分标准》,由事后监督转变成事前、事中监督。审核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从初审呈批、执法主体、受理立案、强制措施、笔录制作、事实证据、定性量罚、执行情况、材料归档等九个方面进行评判,并及时把每起案件的质量分数在公安内部网页上公布。
  在办理劳教案件中,该局实行办案部门与审批部门分离原则。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审核审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合议组合议和审批委员会审议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处适当,程序合法。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案件若干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哪些对象可以适用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同时规定申请所外执行必须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并明确所外执行的具体办法,方便了基层执法。
  该局在从严审批劳教所外执行的同时注重依法保护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家住金华市区的包某多次嫖娼,已符合劳动教养条件,但审核部门复查时发现包某已经离异,有一未成年女儿在小学上学,包某的亲属均无能力抚养和监护其女儿,需要他本人抚养和监护。于是,金华市公安局就直接批准包某劳动教养所外执行。